[ 索引号 ] | 115002387717539831/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信访工作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经济组织的信访工作,依照法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
3、受理、交办、转送、督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4、负责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和异常信访;负责信访积案化解。
5、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6、督查、督办未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决策部署、信访事项协调研究、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以及在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提出改进工作或责任追究的建议。
7、负责征集人民建议,定期研究分析信访诉求情况,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或工作制度的建议意见。
8、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
9、协调研究处理全县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集体上访、群体性及非法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0、指导全县开展网上信访工作,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秩序;制定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并承担信访考核工作。
11、了解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开展培训。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信访办属巫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四个科室,即综合科、办信接访科、督查复核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5.94万元,主要是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划出135.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5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5.94万元,主要是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划出135.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56万元,比2023年减少13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5万元,比2023年减少14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划出135.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8.09万元,比2023年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压减开支过紧日子。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75万元,比2023年减少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相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比2023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已久发生维护修理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资金紧张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82万元,比上年减少19.44万元,主要原因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划出19.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0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已编制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振华 联系方式:023-5152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