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措施有哪些?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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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50万元的配套建设补助,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10万—30万元的运行补助。对获得市级认定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初创型),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建设补助,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激励经费。对获得市级认定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配套建设补助,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3万—5万元的运行补助。对新获得市级认定的研发平台,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配套建设性后补助。
政策来源:《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巫溪府办发〔2023〕10号)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电话:023-5172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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