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569942633R/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柏杨街办发〔2024〕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3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柏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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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3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柏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办(中心、站、所),辖区企事业单位:
《柏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柏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汛期和干旱天气逐渐来临,街道社区防汛抗旱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为确保辖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做好防汛抗旱的充分准备,确保事故一旦发生,做到迅速、有序、高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事故现场处置、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特制定《柏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二条 原则
坚持提前预防、做足准备、迅速反应、有序指挥、高效救援、妥善安置原则,在防汛抗旱发生时,尽最大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街道辖区。
第二章 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柏杨街道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指挥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办分管负责人兼任。柏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马国君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常务副指挥长
经济发展板块A岗责任领导
副指挥长:李永华 党的建设板块B岗分管领导
经济发展板块B岗分管领导
平安法治板块B岗分管领导
胡 炜 党的建设板块B岗分管领导
平安法治板块B岗分管领导
成 员:党的建设板块 经济发展板块 平安法治板块
武 装 部 柏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社区书记
各成员科室工作职责:
党的建设板块: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政策宣传;收集汇总汛情进展,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协助组织调配汛期抗旱相关物资。
经济发展板块: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组织社区河长定期开展河流巡护、汛期管理等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汛期防护措施及安全责任的落实状况,制定汛期抢险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河流生活垃圾监督管理;负责规划汛期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平安法治板块:指导防汛抗旱(汛情)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科室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好抢险救援演练及技能培训,做好物资储备。
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街道民兵队伍开展防汛抗旱训练并参加防汛抗旱(汛期)扑救抢险行动,实施统一指挥。
柏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应急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联系电话:51889990
第六条 现场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组
组 长:胡 炜
成 员:金思荣 廖贤军 戈德仲 杨 阳 段美永
工作职责:加强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做好疏散撤离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实施救援方案,组织排险,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
联系电话:51889990 18996621058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姚翔宇
成 员:安华宁 李立蓉 钱佳佳 王 生
工作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保障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的通讯畅通;加强协调联络工作;河流汛期信息报送。
联系电话:51889990 13635377808
三、救援保障组
组 长:文劲松
成 员:潘胜清 张桂芳 刘 芸 叶书含
工作职责:保障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救援资金及人员调配;交通保障;现场警戒;医疗救治伤员。
联系电话:51889990 15823778806
四、调查取证组
组 长:胡 炜
成 员:陈小林 张小霞
工作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联系电话:51889990 18996621058
五、善后工作组
组 长:李永华
成 员:向小燕 陈 莉 陈雨欣 张雪莲 张净秋
工作职责:根据受灾后处理工作进展,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联系电话:51889990 15215221601
第三章 预防、预测和预警
第八条 预防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要建立防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救灾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防汛抗旱的预防和救灾工作。
第九条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社区应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上报信息主要内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种、危害程度、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下一步救灾工作打算。
第十条 预警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确定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交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作为决策依据。
第十一条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对灾害的预测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一般、较大级预警信息,由街道决定发布,并立即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重大、特大级预警信息,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利用电视、广播、通讯等媒体资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宣传车、鸣锣击鼓以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和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通告方式。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应急报告
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流程图:现场人员—社区值班人员(或街道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街道防洪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报。
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凡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防洪抗旱事故时,由街道指挥长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启用应急预案,并由指挥长宣布实施。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 应急处理措施
一、预防措施:发现重大险情隐患时,应立即逐级上报,研究方案,排除隐患。
二、现场处置应急措施:
(一)险情发生后,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社区及所属单位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汛期灾情扩大;逐级上报信息。
(二)调动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现场抢险救灾。
(三)救援保障组紧急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救器材;保障交通;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
(四)调查取证组及时跟进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完善措施,协助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其他音像记录资料等。
(五)险情排除后,善后工作组做好灾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对紧急征用物资和调用的劳动力,要及时结算和补偿。认真制定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措施,做好现场清理与处理、污染物收集工作。
第十四条 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根据其指标,宣布应急行动方案的结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紧急状态解除,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将救灾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
第十六条 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需求,建立街道救援物资仓库,储备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第十七条 通信保障
防汛抗旱期间,街道干部、社区干部手机一律不许关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八条 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一支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应急队伍。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应急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第十九条 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街道两辆公务车优先保障应急需要。第三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负责道路交通管制,相关社区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 医疗保障
柏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急救工作。制订卫生应急总体方案,组织好应急药品、药剂和器材的调运。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灾害现场,实施抢救和治疗。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等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第二十一条 纪律保障
(一)严格政治纪律。同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高度一致。街道、社区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救援工作,凡在防汛抢险救援工作中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在防汛抢险救援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大局的组织纪律,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应办、特事特办,不推诿、不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领导责任制。为了确保防汛抗旱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社区、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上报生产中的险情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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