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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过渡期生活救助申报指南及标准
日期:2024-09-04


一、救助依据

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

按照受灾群众申报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定。

三、补贴标准

过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按照20/·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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