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261J/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凤凰府发〔2023〕9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凤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4 |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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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凤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4 |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至各村(社区),请参照执行。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柳德刚同志任组长,傅明名、廖勇、冉豪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社区)、规环办、农服中心、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城市管理执法支队4中队(凤凰中队)等为成员,负责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环办,冉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规环办具体负责,做好人员协调统筹、资料收集、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
全镇辖区,重点为凤凰社区、高扬社区、中河社区、双凤村、施家村。
三、整治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做好《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巡回播放音频、悬挂宣传广告、发放宣传单,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劝阻执法。开展熏制腊肉、野外烤火、焚烧垃圾、烧秸秆、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劝导制止工作,联系县相关单位进行执法处置。
3.规环办常态化开展涉气企业检查,切实减少污染源。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组建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巡查劝导制止工作。
2.组建镇巡查队伍,负责开展巡查工作,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工作日9:00-17:30由冉豪、傅明名牵头,规环办、农服中心、城市管理执法支队4中队(凤凰中队)负责;其余时间由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负责;攻坚时段抽调专人负责。
3.巡查人员应加强配合,行动一致,形成联动,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尽职履责,不迟到、不早退。
4.规环办、农服中心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及信息上报工作,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执法。
5.凤凰社区、高扬社区、中河社区、双凤村、施家村等要组织发动好群众,统一到木龙村集中熏制点熏制腊肉。
五、后勤保障
1.镇巡查队伍原则上使用公车,确须使用其他车辆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夜间工作餐由带队领导按标准统一安排。
3.根据工作成效拨付重点村(社区)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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