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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菱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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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2907N/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菱角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是基层的权力执行机关。其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镇、村落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理、维稳、治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下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5.1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了134.28万元,主要是2022年减少了优抚、特困人员补助等项目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3万元,农林水支出38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134.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14万元,比2022年减少了13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68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有所调增,具体表现在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433.46万元,比2022年减少了242.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减少了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0.83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整体压缩了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事业单位同行政机关一同核实编制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5.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执法用车1辆、环保执法用车 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保证基层国家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行使本行政区域行政职能,保障基本民生、保障人员待遇、保机关基本运行,统筹管理各项经费使用。我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龚忠桂  联系方式:023-516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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