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4336852K/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溪乡振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巫溪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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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巫溪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振发〔2021〕15号),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23号)要求,现计划开展2023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让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条件的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让新成长劳动力提素质、学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技能技术人才。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补助条件
1.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统一管理的我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且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中高职在校生),可享受补助政策。
2.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正在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中、高等职业学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正式学籍。
3.正在享受“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学费资助8000元/人.年)”的,不得重复享受此政策。
三、补助标准、期限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凡符合补助条件的按每学期1500元/人标准补助。
(二)补助期限。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补助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对休学的将暂停补助,休学期满返回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
(三)补助方式。一是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纳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管理的所在村(社区)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二是直补到户。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拨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四、申报流程、审核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本人填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附件1),本人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当季学籍证明材料报送纳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管理的村(社区)初审,春季在3月15日前、秋季学期在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
(二)村级核实。各村(社区)根据申报材料,会同驻村干部逐户上门核实,重点调查学生是否仍在校就读、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资助扶持对象条件。调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报乡镇(街道)审核。要求春季学期在3月31日前、秋季在10月31日前完成村级核实。
(三)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填写统计表(附件2),春季学期在4月20日前、秋两学期在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公示。经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表、统计表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复核。
(四)县级复核。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乡镇(街道)申报的统计表信息及时会同县教委开展信息比对。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比对申报对象的条件。县教委负责比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政策条件。
(五)兑付补助。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原则上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资金补助到户。
(六)关联受益户。补助资金兑付到位后,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扶贫项目管理”模块关联受益对象。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紧密联动。“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帮扶举措,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资料审核,并用好各行业领域信息平台,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教育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宣传,补助到位。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提高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政策知晓率,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积极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三)严格审核,落实责任。村(社区)要对申请人身份信息、是否在校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享受补助政策的条件负责。
(四)保障资金,强化监督。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联系人:田运凤,联系电话:19922020922;QQ邮箱:425621424@QQ.com)
附件:1.巫溪县“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
2.巫溪县“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统计表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免冠相片 |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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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入学时间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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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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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及专业 |
学校类型 (中等、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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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市县镇(乡)村小组 | |||||||
户主姓名 |
户主农商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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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户主电话号码 |
|||||||
本 人 申 请 |
以上内容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所领补助金全额退回,并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人签字: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
村委会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乡镇 (街道)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注:个人申请材料附后。
附件2
巫溪县“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 |
学生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学校 |
学校类型 |
在读年级 |
毕业时间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持卡人姓名 |
农村商业银行卡号 |
是否在防返贫系统 |
备注 |
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分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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