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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鱼鳞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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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3477/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鱼鳞府发〔2022〕3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地方性规章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鱼鳞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各科室站所

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夯实属地属事主体责任,经乡政府同意,制定《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团队

1. 成立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路长制”领导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的乡长担任副组长,乡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财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农村公路建设办兼任,由张绍生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参照设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乡级路长主要负责所辖乡道及重要连接村级公路的管养;村级路长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辖区内公路的管养、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2. 组建村级路长工作团队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每条农村公路除明确路长之外,还应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1名路政员、1名技术员、1名护路员简称三员。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在计划任务下达后,应及时落实对应的路长和三员,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介入项目管理,履行路长全过程管理职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

3.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实效。

4.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筹备、考核督导和群众举报受理等负责完成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5. 乡总路长工作职责。乡总路长是全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全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负责协调落实建设养护资金,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6. 乡级路长职责。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所管辖乡道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7. 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在乡级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完成乡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8. 村级三员工作职责。三员负责协助路长做好所管路段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路政员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技术员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建设、养护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技术性工作;护路员具体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修复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和预防养护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具体养护工作。

9. 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各科室站所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履职到位,落实好路长制相关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全乡农村公路相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统筹全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责对各社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实施。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开展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及违法查处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会同相关科室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社区)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纠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协调解决农村公路水毁资金,配合加强农村公路资产、资金监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抓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及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工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路长会议制度,乡级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建立路长巡查制度,原则上乡级路长每月不得低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得低于1次,遇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情况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处置完毕后进行销号,乡级路长要对处置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实施“巡查—处置—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四是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建立完善科室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六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评选出优秀路长。

二、全面推进制度落实,努力实现目标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连接乡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构建广泛覆盖人口聚居的主要村庄、直接服务农民群众出行和农业生产生活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巩固提升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持续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和错车道建设,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五条“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体系,明确管养职责,落实管养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要做好管养公路路面保洁、公路两旁杂草清除、公路边沟及涵洞清理等日常养护。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报送并发布路况信息,落实好应急抢险保畅工作。对公路水毁、路面破损、安防设施缺失、路面障碍物等,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完善“一桥一隧一档”,及时发现和处置桥隧病害。加强乡村公路管养,确保乡村公路全面管养到位。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按照县上总体安排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稳定灾毁资金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和谐自然,推进农村公路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畅、安、舒、洁、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四)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乡村道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不低于5米),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五)加强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根据上级建立的“路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积极推广“路长制”管理APP,推动农村养护管理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高效化,大力提升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三、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流程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4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级路长按要求进行巡查,遇极端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乡级路长交办事项,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建立任务台账,及时有效进行处置销号,并做好痕迹化管理。需要协调解决的,由乡路长办统一收集汇总,送有关领导审定后统一交办。

(三)督查。工作任务交到各责任单位后,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通报。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督查并进行书面通报。

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路长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切实深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路长制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对本单位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检查。

(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在公路沿线统一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已经设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路段,可以在现有的养护公示牌上更新版面,并公示路线信息,路长及“三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乡道的路长应按照“一人一路”的原则逐路或逐段明确到人,村组道的路长可视情况按照“一对多”的原则落实到人。

(三)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乡域道路管理“路长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劝导站、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要对有损路容路貌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加大批评教育力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对村(社区)“擂台比武”考核内容。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暗访,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附件:1.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邹恒    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唐大荣  乡  长

                 胡代伟 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副乡长

 成    员: 张绍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全美应急管理办主任

            方高升  社会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    财政办主任

            王兰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任

            王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附件2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一、基本要求

    1. 公示牌设计和制作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016)执行,蓝底白字,采用120×80㎝尺寸,宜采用双柱设计。利用既有公示牌的,可按照原尺寸改制。村(社区)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1名路政员、1名技术员、1名护路员,将路长“三员”及花名册上报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统一制做。

    2. 乡道应逐路设置公示牌,村道可根据路网情况分片。

    3. 区设施(路线信息应在路线区位示意图完整展示)。

   二、内容要求

1. 路线编码:指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编码。

2. 路线名称:与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一致或规范化简称。

3. 管养里程:单位为公里。

4. 路长:路长姓名、职务和座机号码。

5. 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的姓名、手机号码。

6. 管理单位:指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或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7. 制作单位:县交通主管部门规范化名称。

8. 路线区位示意图:指本管养线路和临近线路的区位示意图,并标明线路主要方向和当前位置。

9. 二维码:指自动生成的重庆公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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