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43477/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鱼鳞府发〔202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地方性规章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鱼鳞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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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地方性规章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鱼鳞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
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夯实属地属事主体责任,经乡政府同意,制定《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鱼鳞乡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团队
1. 成立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路长制”领导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的乡长担任副组长,乡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财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农村公路建设办兼任,由张绍生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参照设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乡级路长主要负责所辖乡道及重要连接村级公路的管养;村级路长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辖区内公路的管养、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2. 组建村级路长工作团队。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每条农村公路除明确路长之外,还应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1名路政员、1名技术员、1名护路员(简称“三员”)。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在计划任务下达后,应及时落实对应的路长和“三员”,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介入项目管理,履行路长全过程管理职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
3.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实效。
4.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筹备、考核督导和群众举报受理等;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5. 乡总路长工作职责。乡总路长是全乡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全乡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负责协调落实建设养护资金,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6. 乡级路长职责。乡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所管辖乡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7. 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在乡级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完成乡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8. 村级“三员”工作职责。“三员”负责协助路长做好所管路段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路政员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技术员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建设、养护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技术性工作;护路员具体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修复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和预防养护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具体养护工作。
9. 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各科室站所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履职到位,落实好路长制相关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全乡农村公路相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统筹全乡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责对各村(社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实施。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开展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及违法查处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会同相关科室督促指导、监督检查村(社区)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纠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财政办负责统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协调解决农村公路水毁资金,配合加强农村公路资产、资金监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抓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及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工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路长会议制度,乡级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建立路长巡查制度,原则上乡级路长每月不得低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得低于1次,遇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情况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处置完毕后进行销号,乡级路长要对处置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实施“巡查—处置—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四是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建立完善科室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六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评选出优秀路长。
二、全面推进制度落实,努力实现目标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连接乡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构建广泛覆盖人口聚居的主要村庄、直接服务农民群众出行和农业生产生活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巩固提升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持续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和错车道建设,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五条“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体系,明确管养职责,落实管养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要做好管养公路路面保洁、公路两旁杂草清除、公路边沟及涵洞清理等日常养护。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报送并发布路况信息,落实好应急抢险保畅工作。对公路水毁、路面破损、安防设施缺失、路面障碍物等,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完善“一桥一隧一档”,及时发现和处置桥隧病害。加强乡村公路管养,确保乡村公路全面管养到位。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按照县上总体安排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稳定灾毁资金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和谐自然,推进农村公路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畅、安、舒、洁、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四)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乡村道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不低于5米),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五)加强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根据上级建立的“路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积极推广“路长制”管理APP,推动农村养护管理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高效化,大力提升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三、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流程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4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级路长按要求进行巡查,遇极端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乡级路长交办事项,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建立任务台账,及时有效进行处置销号,并做好痕迹化管理。需要协调解决的,由乡路长办统一收集汇总,送有关领导审定后统一交办。
(三)督查。工作任务交到各责任单位后,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通报。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督查并进行书面通报。
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路长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切实深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路长制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对本单位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检查。
(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在公路沿线统一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已经设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路段,可以在现有的养护公示牌上更新版面,并公示路线信息,路长及“三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乡道的路长应按照“一人一路”的原则逐路或逐段明确到人,村组道的路长可视情况按照“一对多”的原则落实到人。
(三)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乡域道路管理“路长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劝导站、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要对有损路容路貌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加大批评教育力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对村(社区)“擂台比武”考核内容。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暗访,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附件:1.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邹恒 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唐大荣 乡 长
胡代伟 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副乡长
成 员: 张绍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全美 应急管理办主任
方高升 社会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 章 财政办主任
王兰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主任
王 杰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附件2
鱼鳞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一、基本要求
1. 公示牌设计和制作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016)执行,蓝底白字,采用120×80㎝尺寸,宜采用双柱设计。利用既有公示牌的,可按照原尺寸改制。村(社区)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1名路政员、1名技术员、1名护路员,将路长“三员”及花名册上报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统一制做。
2. 乡道应逐路设置公示牌,村道可根据路网情况分片。
3. 区设施(路线信息应在路线区位示意图完整展示)。
二、内容要求
1. 路线编码:指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编码。
2. 路线名称:与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一致或规范化简称。
3. 管养里程:单位为公里。
4. 路长:路长姓名、职务和座机号码。
5. 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的姓名、手机号码。
6. 管理单位:指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或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7. 制作单位:县交通主管部门规范化名称。
8. 路线区位示意图:指本管养线路和临近线路的区位示意图,并标明线路主要方向和当前位置。
9. 二维码:指自动生成的重庆公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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