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也是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为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2022年1月,科技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2022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发〔2022〕56号),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500家以上。截至2023年3月,我县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为88家、8家,市场创新主体数量较少,存在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科创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优秀科技人才紧缺、财政支持力度还欠缺等问题,企业创新积极性不高。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巫溪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构建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科技企业政策扶持体系,发挥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保障作用,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根据我县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巫溪府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
2.《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发〔2022〕56号)。
3.《中共巫溪县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巫溪委发〔2021〕16号)。
4.《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巫溪府发〔2022〕6号)。
5.《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3〕10号)。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源要素保障,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
三、适用范围
《政策措施》中的申报奖励、建设补助等优惠政策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15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包含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2个方面。
具体支持政策:对获得市级以上授牌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补助,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运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未享受奖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是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包括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设研发平台等3个方面。
具体支持政策:对牵头承担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县级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市拨经费的1%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1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20万元。对建立研发准备金且研发费用纳入国家统计的市级科技型企业,按投入研发费用1%给予补助。对新获得市级认定的研发平台,给予20万元的配套建设性后补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巫溪县共建重点实验室,对获得市级认定的,给予50万元的配套建设性后补助。
三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包含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2个方面。
具体支持政策: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事业单位购买或引进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先进技术成果并实施产业化,按实际技术合同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合同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生产的市场认可并经专业评定的市级以上新产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四是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源要素保障,包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投资引导、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加强创新人才引育等5方面内容。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500万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对在科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
五是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包含完善加强信息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监测评估等3个方面。
具体支持政策:用好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和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监测评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职能绩效目标考核。
六是其他事项。对政策施行时间等进行说明。
五、核心政策解答
问1: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什么?
答1: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定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还规定了申报的企业的规模,要求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例如,企业A是一家国内居民企业,职工总数50人,科技人员占比大于10%,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资产总额2000万元,满足产品和服务合规、无严重违法行为、相关评价指标不低于60分,则满足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个条件。
问2: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政策措施》有哪些高含金量措施?
答2:《政策措施》始终聚焦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源要素保障、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等5大内容,共计15条举措,涵盖培育创新主体、加强财政支持、建设科技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科技人才引育、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其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巫溪县共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这一项举措的配套建设性后补助金额达到了50万元,并且多项举措中的奖励或补助都在10万元以上。
问3: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研发资金这个难题,《政策措施》有什么具体措施吗?
答3: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积极性,《政策措施》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为主线,推动科技、金融、财税等政策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对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活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政策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和补助。例如,企业A为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再如,科技型中小企业B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建了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载体,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并成功通过认定,则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补助。
问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怎么办?
答4:一直以来,由于我县大多数企业为农业企业,存在发展规模较小、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经营稳定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融资问题更为凸显。因此,《政策措施》提出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例如,企业A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知识产权、科技投入等方面进行知识价值信用评级,按照知识价值信用评级向银行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问5:怎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答5: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等服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二是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企业生产的市场认可并经专业评定的市级以上新产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问6:怎么申请奖励或补助?
答6: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平台等,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给予奖励或补助。例如,科技型企业A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建了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载体,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并成功通过认定,即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补助。
六、专家视角
县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企业的创新活力有待于进一步激发。此次《政策措施》的出台,提出了15条有力举措,可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促进我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下一步围绕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强化科技创新政策完善与落实、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对当前巫溪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开展调查,监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情况,总结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经验,加强对企业家精神和重大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引领和带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七、政策咨询途径
县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咨询电话:023-5172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