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巫溪府发〔2024〕2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和建设美丽巫溪的重要举措。2022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向县政府函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渝环函〔2022〕438号),要求各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属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进相关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协调。目前,巫溪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获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在2023年对2020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调整。
二、目标任务
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于2024年完成全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系统调整,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全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三、适用范围
《调整方案》适用于巫溪县行政区域,相关部门、单位可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环境管理中,应用在服务国家和巫溪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的应用,保障巫溪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调整方案》遵循“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基本原则,本次调整后,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19个调整为17个,总体格局保持稳定。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部分单元与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合并整合,个数由13个减少为10个;面积由2291.45平方公里调整为2349.58平方公里,增加58.13平方公里,占比58.4%。
(二)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总体格局基本不变,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个数由3个增加为4个;根据“三区三线”划定优化调整,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由66.08平方公里调整为21.24平方公里,减少44.84平方公里,占比0.5%。
(三)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个数不变;因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增加,一般管控单元面积由1663.32平方公里调整为1650.03平方公里,减少了13.23平方公里,占比41.1%。
(四)全县总体管控要求。全县总体管控要求由14条调整为11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12条,保留并修改2条、新增9条。
(五)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本次调整梳理整合了2020年以来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行业准入要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现行有效规定,以调整后的环境管控单元为单位,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清单主要突出秦巴山区、三峡库区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水土流失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五、实施时间
《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自2024年7月19日起实施。
六、实施保障
《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发布后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强化部门联动、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积极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七、核心政策问答
1.什么是“三线一单”?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什么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全县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别提出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之间不是管理级别的递进关系,而是根据单元自身属性和环境管理要求确定的。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属于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这些区域生态功能重要,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上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和各类工业集中区,是未来重点发展的区域,也是人类活动相对密集的区域,环境问题比较集中,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比较高,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广大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3.《重庆市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2022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向县政府函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渝环函〔2022〕438号),要求各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属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进相关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协调。目前,巫溪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获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在2023年有必要对2020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调整。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3月19日公开发布《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渝环规〔2024〕2号),对全市2020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调整。因此,巫溪县已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同步调整全县2020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4.《重庆市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起草过程有哪些环节?
本次更新调整工作实行市、区县两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区县政府统筹开展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完成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纳入市级调整方案的子方案。
按照市级要求,巫溪县于2023年3月正式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先后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3轮技术审核,征求了县级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通过了合法性审核、专家论证。
5.《重庆市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主要调整结果有哪些?
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19个调整为1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13个优化至10个,重点管控单元由3个增加为4个,一般管控单元3个保持不变。
全县总体管控要求共11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12条、保留并修改2条、新增9条。从优化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角度,结合巫溪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区域现状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控要求。例如“十三五”期间巫溪县已完成小水电站以及减脱水段整治工作,本次调整将删除总体管控要求中相应管控表述。对于后续巫溪县清洁能源发展以及面源污染进一步完善相关管控要求。
6.《重庆市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成果如何运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可充分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环境管理中,应用在服务国家和巫溪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的应用,保障巫溪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例如当企业在当地开展项目建设时,需结合《调整方案》分析在选址、布局、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合理性,避免产生与管控要求冲突而出现的项目不能启动等问题,以免造成企业财力、物力损失。
八、专家视角
本次政策解读采访了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评审组专家正高级工程师钱炜。
请问本次巫溪县“三线一单”调整有何重要意义?
钱炜:“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本次巫溪县“三线一单”调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分析了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形势,结合巫溪县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系统的调整了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完善了与巫溪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本次调整成果将成为巫溪县实施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
请问应如何在后续工作中进行调整后成果应用?
钱炜:一是应用于推动巫溪县生态环境治理。将“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充分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环境管理中,充分应用于合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科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是应用于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工业园区管理、重大项目选址时,将“三线一单”作为主要依据,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
三是应用于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