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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印发《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日期:2024-08-01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和建设美丽巫溪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巫溪县“三线一单”方案》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县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需要。7月19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明确,巫溪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19个调整为17个,总体格局保持稳定。主要内容有5个方面:

一是优先保护单元。由13个减少为10个,面积由2291.45平方公里调整为2349.58平方公里,增加58.13平方公里,占比58.4%。

二是重点管控单元。由3个增加为4个,面积由66.08平方公里调整为21.24平方公里,减少44.84平方公里,占比0.5%。

三是一般管控单元。3个保持不变,面积由1663.32平方公里调整为1650.03平方公里,减少了13.23平方公里,占比41.1%。

四是全县总体管控要求。全县总体管控要求由14条调整为11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12条,保留并修改2条、新增9条。

五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组成,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准入清单主要突出秦巴山区、三峡库区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水土流失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自《调整方案》印发之日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充分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环境管理中,应用在服务国家和巫溪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的应用,保障巫溪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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