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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印发《巫溪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1—2035年)》
日期:2023-05-22


日前,县政府出台《巫溪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谋划了我县新型城镇化工作,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内容,并将重点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单位,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全县配电网供电能力基本充裕,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全域电网智能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8%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5%以上;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4%。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实现重大突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届时,我县将全面建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成为重庆践行“两山论”、探索“两化路”,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实践标杆。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以上,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道路越走越宽,城市规模、城市能级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基本建成。

《实施方案》提出了重点实施“积极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构建渝陕鄂门户综合交通枢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推进城镇治理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八大工程27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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