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5〕2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1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综合运输春运形势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基本持平。2025年春运期间我县计划投入客运车辆0.9万台,预计发班4.4万班次,运输旅客82万人次(含县外长途、县内农客、公交),旅客运输总量基本持平。
(二)出行结构持续调整。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随着巫镇高速的建成通车和春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探亲、旅游的人员流动增多,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等运行压力较大。
(三)运营安全挑战较大。今年春运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计较多,巫镇高速、G242、G347、红池坝景区等部分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加之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
(四)保通保畅面临压力。春运期间能源物资、民生物资、春耕物资等运输需求旺盛,统筹做好公众出行服务和保障交通物流“大动脉”“微循环”畅通面临较大压力。
二、坚决抓好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
(一)从严压实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高于常规、严于平时”的思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加强设施设备巡查养护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实施春运安全生产提级管控,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三十条”硬措施,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管控,有效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围绕公路、桥梁、隧道、易发雨雾路段、易积雪结冰背阴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务区等部位,客车、船舶等设备,全力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立行立改,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要将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在不干扰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综合采取部门联合检查、行业自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两非一租”等车辆安全联合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跨区域营运、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整改,健全问题“反馈—整改—报告”闭环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气象部门要建立春运气象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动态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运输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力量和物资预置,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密切关注天气,及时调整运输计划,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时,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道路养护单位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备齐备足除雪除冰设备物资,及时开展除冰除雪,对于反复降雪结冰路段开展循环除雪除冰作业。
(五)确保行业稳定运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行业信访、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等稳定风险,做好风险源头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重点物品安检查危,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保力量部署,坚决防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三、切实加强综合运输春运组织保障
(一)提升综合运输保障能力。要动态开展客流分析研判,准确掌握不同群体出行时空特征,强化交通网络运行监测,做好道路水路客运、公共交通等运力调配,强化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提高旅客疏运能力。加强公共交通运力供给调整,采取调度发车间隔、发车班次、增加机动运力等措施,全力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二)加强综合运输服务协同。交通运输企业要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强化道路客运站和奉节高铁站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加强辖区内道路运输、公共交通企业与高铁站和高速服务企业沟通协调,统筹做好运输班次、时刻、客流等相关信息实时共享,科学开展衔接运输。重点加强旅游出行服务保障,加强旅游景区(点)运力投放,通过旅游客运专线、定制客运线路、旅游包车等方式,多渠道满足游客出行需求。加大农村运输服务保障力度,通过加密班次,灵活设置停靠站点,开展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有效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三)加强重点客流运输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同联动,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为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务工人员提供上门售票和包车运送等暖心服务,保障农民工放心安心返乡返岗。县教委要引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有序离校、返校。县文化旅游委要加强景区门票预售、客运量等信息共享,开行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加大租赁车辆投放,满足游客多元化出行需求。工会组织要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企业等,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
四、努力提升综合运输春运服务水平
(一)做好路网运行服务。高速管养单位要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加强收费站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收费车道全部正常运行,根据流量变化合理开放,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和疏导,提升收费站通行效率。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优化高速公路清障布局并实施快速清障,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尽快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引导,减少拥堵和排队,防范服务区停车饱和倒灌主线,影响交通安全。加大服务区充电设施设备供给,科学布局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多渠道发布服务区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充电场所。在流量大的服务区增设移动卫生间等设施,加强公共场所保洁管理,提高服务区卫生水平。
(二)提供旅途暖心服务。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坚决防止人员受冻、挨饿等情况发生。交通运输、共青团、工会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情满旅途”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全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公众出行更便捷舒心、更温暖贴心。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在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春运一线场所,为广大旅客特别是“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提供服务。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完善客运枢纽引导标识,鼓励配备应急药品、急救包,提供无线网络和充电服务,提升旅客在途体验。加强客运枢纽灭火器材配备,保持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客运枢纽、交通工具的清洁卫生和通风换气,保障出行环境干净整洁。
(三)加强重点群体服务保障。要加大对“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关心关爱,协助提供票务咨询、候车引导、行李搬运等服务。鼓励提供购票、安检、登乘等一站式“爱心预约”服务。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和检票通道,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购票乘车。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等乘车(船)优先优待政策。
(四)畅通服务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12328、12306、12326等交通运输服务热线作用,及时高效受理办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开服务咨询投诉渠道,在客运枢纽场站设置服务窗口,及时回应旅客问题诉求,完善服务举措。
(五)关心关爱一线人员。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工会送温暖活动,深入车站和职工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加强关心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春运相关部门在春运结束后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五、最高效率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做好民生物资运输保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摸排春运期间能源、矿石、粮食等重点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蛋奶等民生物资产、供、销、运情况,深入分析研判运输需求总量、运输特点、时空分布和运输方式,科学精准制定运输保障计划。统筹调度公路、水运、邮政快递各方资源,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和运输组织高效衔接,必要时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通道,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和民生物资优先通行。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物流企业灵活采取错峰休假、发放加班补贴等方式保持春节假期人力、运力稳定,保障物流、邮政快递网络畅通。
(二)做好春耕备耕物资运输保障。有关部门要摸清农机农资供需布局,提前谋划春耕备耕运输保障工作。“一企一策”完善运输保障方案,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通道,优先保障农机农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落实“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春运舆情监测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综合运输春运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综合运输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县交通运输委要按时向市交通运输委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
工作联系电话:
县交通运输委:51522518;
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51880616;
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51522790 51522331;
县长途车站:51530072;
县短途车站:51338252。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