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 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162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李训德,联系电话023-51527054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
附件: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县委第7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巫溪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项目推进情况,一是本次收回衔接资金项目结余957.168573万元,详见附件1。二是将巫溪县2024年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调整不纳入涉农整合,详见附件1。三是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下达衔接资金计划1334.64878万元,资金分配及纳入涉农整合相关情况详见附件2。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附件3)做好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加快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调整表
2.巫溪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