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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农村危旧房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20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每个人的梦想。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农村危旧房整治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以切实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让农村百姓居有品质、住得放心。

《方案》中强调,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房、一户多宅的废弃农房等4类为重点整治对象,坚持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根据《方案》,我县将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一是修缮加固、拆除重建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外有人居住的唯一农村危房,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实施修缮加固;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实施拆除重建,异地新建的新房建好并入住后,危房立即全部拆除。

二是整治提升一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实施“四整治”(整治墙体、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院坝),重点针对墙体开裂、构建缺失、漏水、附属房破损需整治提升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无法覆盖的有人居住的旧房屋。

三是敦促撤离、公诉警示一批。根据《关于开展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子女必须尽赡养老人义务,若有老人仍住危旧房的由其子女接到安全住房共同居住。确因子女不赡养老人,且老人居住在危旧房中,由乡镇(街道)提供名单,县法院、县检察院对其公诉,将其纳入不诚信体系中,书面函告要求子女及时将老人接入安全住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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