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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巫溪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日期:2024-02-29

为了着力提升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水平,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推动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

日前,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巫溪府办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指导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现“幼有所育、渝有善育”,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行动计划》分别从四大项16小项分解了推动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任务:重点发展托幼一体化,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大力开展家门口托育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托,加强家庭照护指导,加强医育结合”,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等级评定及示范创建,落实价格管理政策,落实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建设补助政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强化登记备案管理,强化智能监管,强化安全监管。

《行动计划》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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